首先,“合理時間”這一概念不復存在。當前業務中,經常出現處理時間是否“合理”的爭議,這一概念受到當地行業慣
例的影響,而一旦訴諸法律,還受到法官主觀判斷的影響,因此,圍繞這一概念的糾紛不斷發生。針對這種現狀,UCP600把單據處理時間的雙重判斷標準簡化為單純的天數標準,使得判斷依據簡單化。
首先,“合理時間”這一概念不復存在。當前業務中,經常出現處理時間是否“合理”的爭議,這一概念受到當地行業慣
例的影響,而一旦訴諸法律,還受到法官主觀判斷的影響,因此,圍繞這一概念的糾紛不斷發生。針對這種現狀,UCP600把單據處理時間的雙重判斷標準簡化為單純的天數標準,使得判斷依據簡單化。